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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10月27日起,住房公积金各服务窗口已告之来咨询和办理贷款业务的职工,即日起停止收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用。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取消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以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尽管此前也并未收到文件,但立即与相关部门会商,研究落实文件精神的工作预案,上周五下班前市公积金中心收到省住建厅转发该文件后,第一时间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窗口从本周一起停止收取贷款担保费用。经记者了解,此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用按贷款申请年限分区间计算,5年以内按0.5%,6年到15年按0.55%,16年到30上按0.6%。如果按我市家庭目前平均贷款申请额度30万,平均年限不足20年计算,新规定执行后职工贷款可以节约费用1800元。
对于大家非常关心的住建部与省厅文件下发后已经收取的担保费如何处理的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与市公积金中心及收取担保费的担保公司形成了合同契约关系,对于文件下发后事实上尚未执行的合同,中心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落实我市退费实施细则并需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实施,但正在拟定的细则的导向非常明确,就是在遵守合同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方便职工,为市民减负,目前已经明确的是三部委《通知》下发之日起,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公转商补息贷款)的,如果已收取担保费,将由收费部门负责退费。这部分退费对象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之前已收费但在三部委《通知》下发之后才发放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另一种是之前已收费但目前仍未发放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该负责人请职工耐心等待,相关退费实施细则出台后会第一时间在住房公积金网(http://www.czgjj.com)公布,对参符合退费的家庭会逐一电话通知。相关情况职工也可通过热线电话12329、新浪、腾讯微博常州公积金咨询。
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的相关消息:
10月13日消息三部门发文:公积金贷款取消4项收费!人民日报记者陆娅楠消息,住建部、财政部、央行等三部门今天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另外,连续缴费6个月的职工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扩散周知!
10月24日消息常州公积金认贷不认房,贷款中间费用暂未取消。把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在常州购买二套房就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目前常州公积金中心也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据常州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常州公积金贷款“认贷不认房”政策早已实施,但如购买二套房,首付需60%,利率上浮10%。但截至10月22日,常州公积金贷款依然收取担保等费用,同时也没有取消此项收费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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