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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柳絮纤纤 于 2014-8-15 10:00 编辑
各有关单位: 为培养、选拔、发现优秀书画 人才,激发青少年的书画学习、创作热情,展现艺术风采,在实践中提高书画水平,促进我市青少年书画水平不断提高,推动我市书画艺术的蓬勃发展,经研究,决定举行 金坛市首届青少年书法美术 电视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梦想•家园 二、组织机构 (一)大赛组委会 主 任:吕洪力 副主任:祝洪林、姚水虎 成 员:李 平、杨亚明、李国平、倪益民、范石甫、程云仲、陈 曦、曹建国、许洪清、戴 毅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金坛市书画艺术交流促进会(喜临门大 酒店七楼)。 (二)主办单位 金坛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金坛市广播电视台 金坛市教育局 金坛市书画艺术交流促进会 (三)承办单位 金坛广播电视台经营管理中心 金坛市教育局艺术教育中心 三、参赛对象 凡年龄在28周岁以内的本市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赛 四、参赛类别 本次大赛设书法、美术两类。 (一)书法:书体不限,投稿作品要有落款、印章。 (二)美术:国画、油画和综合材料,水彩画和水粉画均可。 (三)每人限投1件作品,作品大小为书画作品六尺以内(竖幅),美术作品4尺以内(竖幅),提倡多种风格,多种形式的作品,投稿时每幅作品背面右下角均需填写: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所在学校、联系 电话等信息,用铅笔书写,同时填写报名表,随作品一起上交。 五、参赛事项 (一)参赛作品要求:美术、书法作品内容要求积极 健康向上,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必须是投稿者本人原创作品,一律拒绝剽窃、盗用他人的作品参赛,且要求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若有违反参展规则并引起 法律纠纷的,由投稿者独自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主办方、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经发现虚假作品将取消评选参赛资格。 (二)作品收齐后在7月至8月由评审组直接评定奖项。获奖作品将专题展示,部分获奖选手将在颁奖典礼上现场表演。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各类展览、印制画册、网络传播和媒体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三)评委选定:由主承办单位聘请专家组成评委(评审)组,按参赛组别分别评比。 (四)参加本次大赛 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六、比赛分组及奖项设置 此次大赛书法、美术各分两组进行,即:少年书法组、青年书法组,少年美术组、青年美术组。具体为15周岁以下为少年组,16周岁—28周岁为青年组。大赛分别按少年、青年组设置奖项:特等奖4名(少年、青年书法组各一名,少年、青年美术组各一名),一等奖20名(少年、青年书法组各5名,少年、青年美术组各5名),二等奖32名(少年、青年书法组各8名,少年、青年美术组各8名),优秀选手奖若干,另设优秀辅导员奖、优秀组织工作奖若干。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15日。 (二)报名地点: 社会个人:金坛市书画艺术交流促进会(喜临门大酒店七楼),联系电话:0519-80187005; 学校团体:金坛市教育局艺术教育中心(河滨小学内),联系电话:0519-82881100。 (三)注意事项:各参赛选手报名时带上参赛作品,填写大赛报名表(见附件)一份,交近期一寸近照2张。 八、大赛议程 (一)活动时间:2014年5月—8月。 (二)前期宣传:5月15日—6月15日。 (三)评奖时间地点: 首选:2014年7月中旬(共选出156幅作品,同时确定决赛的56幅作品,剩余的100幅作品为优秀奖) 终选:2014年7月底或8月初(采用现场评选方式,电视台现场录制,确定最终奖项) (四)颁奖时间地点:2014年8月(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九、工作职责
各有关单位: 为培养、选拔、发现优秀书画人才,激发青少年的书画学习、创作热情,展现艺术风采,在实践中提高书画水平,促进我市青少年书画水平不断提高,推动我市书画艺术的蓬勃发展,经研究,决定举行金坛市首届青少年书法美术电视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梦想•家园 二、组织机构 (一)大赛组委会 主 任:吕洪力 副主任:祝洪林、姚水虎 成 员:李 平、杨亚明、李国平、倪益民、范石甫、程云仲、陈 曦、曹建国、许洪清、戴 毅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金坛市书画艺术交流促进会(喜临门大酒店七楼)。 (二)主办单位 金坛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金坛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金坛市广播电视台 金坛市教育局 金坛市书画艺术交流促进会 (三)承办单位 金坛广播电视台经营管理中心 金坛市教育局艺术教育中心 三、参赛对象 凡年龄在28周岁以内的本市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赛 四、参赛类别 本次大赛设书法、美术两类。 (一)书法:书体不限,投稿作品要有落款、印章。 (二)美术:国画、油画和综合材料,水彩画和水粉画均可。 (三)每人限投1件作品,作品大小为书画作品六尺以内(竖幅),美术作品4尺以内(竖幅),提倡多种风格,多种形式的作品,投稿时每幅作品背面右下角均需填写: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所在学校、联系电话等信息,用铅笔书写,同时填写报名表,随作品一起上交。 五、参赛事项 (一)参赛作品要求:美术、书法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必须是投稿者本人原创作品,一律拒绝剽窃、盗用他人的作品参赛,且要求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若有违反参展规则并引起法律纠纷的,由投稿者独自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主办方、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经发现虚假作品将取消评选参赛资格。 (二)作品收齐后在7月至8月由评审组直接评定奖项。获奖作品将专题展示,部分获奖选手将在颁奖典礼上现场表演。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各类展览、印制画册、网络传播和媒体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三)评委选定:由主承办单位聘请专家组成评委(评审)组,按参赛组别分别评比。 (四)参加本次大赛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六、比赛分组及奖项设置 此次大赛书法、美术各分两组进行,即:少年书法组、青年书法组,少年美术组、青年美术组。具体为15周岁以下为少年组,16周岁—28周岁为青年组。大赛分别按少年、青年组设置奖项:特等奖4名(少年、青年书法组各一名,少年、青年美术组各一名),一等奖20名(少年、青年书法组各5名,少年、青年美术组各5名),二等奖32名(少年、青年书法组各8名,少年、青年美术组各8名),优秀选手奖若干,另设优秀辅导员奖、优秀组织工作奖若干。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15日。 (二)报名地点: 社会个人:金坛市书画艺术交流促进会(喜临门大酒店七楼),联系电话:0519-80187005; 学校团体:金坛市教育局艺术教育中心(河滨小学内),联系电话:0519-82881100。 (三)注意事项:各参赛选手报名时带上参赛作品,填写大赛报名表(见附件)一份,交近期一寸近照2张。 八、大赛议程 (一)活动时间:2014年5月—8月。 (二)前期宣传:5月15日—6月15日。 (三)评奖时间地点: 首选:2014年7月中旬(共选出156幅作品,同时确定决赛的56幅作品,剩余的100幅作品为优秀奖) 终选:2014年7月底或8月初(采用现场评选方式,电视台现场录制,确定最终奖项) (四)颁奖时间地点:2014年8月(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九、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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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金坛市首届青少年书法美术电视大赛报名表 类别: 组别: 编号: 选手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联系方式 | | 指导 老师 | | 联系方式 | | 选手照片 | 所在学校及班级 | | 作品名称 | | 创作时间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电子信箱 | |
金坛市首届青少年书法美术电视大赛组委会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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