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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区域环境质量,有效打击偷倒各类工业、建筑垃圾的行为,近日,开发区尧塘街道办开展区域垃圾偷倒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尧塘街道263办、派出所、城管等部门,以及村委人员在夜间及凌晨对尧塘集镇、水北集镇、汤庄集镇区域进行巡逻。
8月7日夜间11时,巡查人员巡逻至水北九龙山路时,发现一辆槽罐车停在路边,巡查人员顿时心生警觉,九龙山路不适合大型车辆行驶,这辆槽罐车三更半夜停在路边,附近也没有旅馆等可以休息的地方,非常可疑。
巡查人员当即将巡查车停在槽罐车前方,下车后上前询问驾驶员,发现该驾驶员神情慌张,目光躲闪,面对询问,吞吞吐吐,巡查人员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判断,这辆槽罐车可能有问题。
巡查人员悄悄分头行动,一方面继续通过交谈稳住驾驶员,一方面对车辆四周进行观察,发现在槽罐车尾部排放口有一根黑色水管通向路边,巡查人员沿水管方向调查,发现黑色水管另一头伸入路边的池塘内。
巡查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判断这是非常明显的偷倒偷排行为,为了锁定嫌疑人,固定证据,巡查人员当即联系派出所,将车辆暂时扣押,由派出所、城管中队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
经调查,车主最终承认将金坛区实验小学附近工地上的泥浆拖至此处倾倒的行为,目前由尧塘派出所以及交警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这种偷排泥浆废水、偷倒垃圾的行为是不文明的行为,严重影响环境卫生。保护好地方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生存的空间。开发区将一如既往承担起自身的环境责任,积极履行环保职责,保护我们生活地区的环境和清澈见底的河塘。
来源:金坛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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