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内就不给保修
这是何道理
近日,市民董先生为此向
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城分局寻求帮助
两年前,董先生买了辆某品牌的家用轿车,首保在4S店进行保养,之后就一直在第三方做保养。不久前,董先生发现轿车车门有漏水现象,因车还在三包期内,便来到4S店保修。但4S店却要求董先生出具在有资质的维修点进行保养的凭证和保养清单,否则不予保修。
市监工作人员随即到4S店了解情况。店方工作人员称,新《汽车三包规定》施行后,该品牌汽车并不强制要求在4S店维保,但一定要在有资质的商家保养,因此需要消费者提供相关凭证来证明。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换言之,家用汽车产品不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保养,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要与保养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说在其他汽车维修点保养未造成损坏的,经营者不能免除三包责任。最后,该4S店表示,只要消费者能提供相关凭证,可以到店保修。
市监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车主
汽车保养要按说明书上的周期,并使用有品质保证的配件,在第三方维修店进行定期保养,并有可信、完整的保养记录,是“三包”维权的重要凭证。另外,由于各汽车品牌对保养方面的态度不一,消费者在购车时,要与经销商或4S店及时沟通,在购车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加以明确,避免权益受损。
来源:常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