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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收汽车停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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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了哪些部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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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内停车位的产权性质主要分为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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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住宅机动车车位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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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租赁住宅小区停车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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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益归谁所有?如何分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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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内人防车位应当如何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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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该如何处理?
1. 为什么要收汽车停放费? 答: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特约服务费、代办服务费。我们目前常说的物业费就是物业公共服务费,它和汽车停放费是两种不同的收费。 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具有公共性的物业基本服务,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汽车停放费包括用于停车位和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的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费用及法定税费等。 2.《办法》中明确了哪些部门的职责? 答:区城管局:负责全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区民防局:负责人防工程依照规定用作停车的相关工作的监督指导; 区规划局:负责增建、改建停车设施的项目审批; 区住建委:负责停车位建设工程、停车位出售情况的监督; 区发改委:负责对停车收费行为的监管,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查处; 金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协助处理小区影响他人通行的停车行为,公安派出所负责处理小区内影响消防安全的停车行为,必要时区消防大队予以协助; 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车位建设工程中的违规行为、小区违规占绿和毁绿改建车位行为;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对辖区住宅小区的停车管理纠纷进行协调。 3. 住宅小区内停车位的产权性质主要分为哪几种?
答:主要分为:1.产权车位;2.人防车位; 3.业主共有车位。 4. 何为“住宅机动车车位配比”? 答:住宅小区内规划建设的用于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库)与住宅房屋套数之比。 5. 业主租赁住宅小区停车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当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的停车位与本小区住宅房屋套数的比例小于1时,业主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均享有租赁小区停车位的权利: 1. 每户业主在本住宅小区内拥有和租赁的停车位数量小于1; 2. 业主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6. 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益归谁所有?如何分配使用?
答: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及其他场地停车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停车管理单位应当将汽车停放费单独列账,并每年不少于两次在小区公布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 业主大会成立后,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及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汽车停放费按照业主大会决定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使用;没有决定或约定的,按照前期物业管理阶段规定执行。 人防停车位运营所得收益的权属和使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7. 住宅小区内人防车位应当如何租赁? 答:住宅小区内人防车位的租赁,业主需向常州市金坛区城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
8. 业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该如何? 答:汽车停放管理单位依据合同收取汽车停放费,业主对汽车停放有保管要求的,应当与停车管理单位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为更好的落实文件精神,目前区物管处已联合东城街道、西城街道在部分住宅小区开展停车管理试点工作,后期将结合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在全区住宅小区全面推广。 如果您还其他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0519-82882973 。
来源:金坛微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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