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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1日,在浙江嵊州打工的贵州农民工杨光荣骑电动车撞死80多岁的老太太陈水何,陈水何的三个儿子得知肇事者是个农民工后决定放弃民事赔偿,他们甚至主动替肇事者求情,减轻处罚。杨光荣最终被判入狱一年,没有赔偿任何费用。据嵊州市法院相关人士介绍,此案如果申请民事赔偿,赔偿金在6万元左右。这6万元对于两个贫困的家庭,都不是个小数字,放之索赔的或许能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相反,对于赔偿的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作为受害者的家属,索取民事赔偿是权利,法律规定的正当名分权益,而放弃却是一种良善的胸怀。虽然无法断定,受害人的三个儿子,对于赔偿是否心动过,但是他们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原因仅仅因为肇事者是个农民工。 或许相同的生活处境,能够让他们对农民工承担的生活压力,有设身处地的感受:一个不幸的事故,对一个家庭就是彻底的毁灭。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选择放弃,实质收获到了比索赔更具有意义的结果,践行了社会底层“相亲互助”的朴素意愿,这就是一种“悲悯”的良善情怀。 对于伤害案件的审理,像这样放弃索赔注定了只是极少的典型案例,既不具有代表性,更不具有普适性。然而,这样的案例的出现,却超越了法律保障公平正义的意义,从世俗情感的体晾与包容,深层次保障了社会的和谐。这些因素,在当今物欲横流、喧嚣的背景下,显得尤其弥足珍贵。 尽管如此,这其中的情怀又让人感到一丝的辛酸与无奈。弱势群体在社会阶层的分化过程中,已然距离主流社会越来越远,生存的艰辛使得他们在主流社会规则面前,越来越不具有参与能力,相互权益的调节在正常的司**落到了相互的让渡与妥协。从某种意义上这其实就是底层相互搀扶的自我抚慰。这层唏嘘令人警醒,或许重视它比片面对放弃索赔的褒扬,更值得思考。 |